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成人高等学历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选拔适合我校相关专业培养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和技能人才;严格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有关精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二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是河南省唯一的轨道交通类高职院校、全国铁路系统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首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河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占地1175余亩,现有教职工88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专任教师总数19%,博士、硕士占43%,双师素质教师占73%,聘用企业兼职教师500余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河南省高校教学名师16人。设置有12个教学院(系、部)、2个中心及国际教育学院、欧亚交通学院、软件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4个二级学院,开设有涵盖工、医、文、管、经济、艺术6大类58个专业。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成人函授学员300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成人高等学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担任,主管招生和教学工作的处室领导为副组长,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成人高等学历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保证成人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六条 招生对象:具有高中毕业证的各企业单位在职人员,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的社会人员;学业水平测试语文、
数学、英语三科目。
第七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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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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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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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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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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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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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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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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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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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通信信号
供用电技术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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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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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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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承认学历(参加全国成人高招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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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填报专业志愿:我省成人高招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分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考生通过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进入“河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网上报名系统”,了解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规定,查询学校招生的有关情况,按照系统的提示和要求,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并选择好考区地点、信息确认点和确认时间。在第二阶段,考生按自己选定的时间和信息确认点,到报名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信息采集费,进行头像信息采集,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第九条 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志愿和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生专业计划1:1进行录取。录取后向省招办提交录取电子档案并办理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名册。
第十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高中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收费。
第十二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室。
学院地址:郑州市幸福路2号
国家代码:10843 河南省招生代码:442
咨询电话:0371-66901311
传 真:0371-669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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