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简介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开封。学院前身是国立黄河流域水利工程专科学校,始建于1929年,历经黄河水利专科学校、黄河水利学校、黄河水利学校等历史沿革,1998年3月经原国家教委批转,改制为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原隶属国家水利部,现实行中央与河南共建,属全额预算拨款的公办高等院校。1999 年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支持建设院校,2005年教育部等七部委授予我院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并被评为全国高职高专 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学院2006年荣获河南省最具特色的十佳职业院校,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并得 到财政部、教育部、河南省等部门巨额专项资金的支持,2009年通过国家级验收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教育部批准具有单独招生改革试点资 格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1400 余亩,建筑面积49.4万多m2,资产总值8.2亿元,教学设备总值近1.4亿元。拥有实验实训场馆187个,图书78万册。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 工93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75人,博士、硕士378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水利职教名师3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学院现 有14个系,在校全日制专科生18000余人。学院开设有工、管、经、文四大类,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55个。在全国第二大水利枢纽——黄河小浪底建造了占 地面积9500m2的实践教学培训中心,学院与南水北调中线建设管理局、中国水电第四工程局、中信重机公司、奇瑞汽车公司等538家企业共建校外实习基 地。学院还拥有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水利特有工种和社会通用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2003 年在黄河水院成人教育中心基础上成立的二级学院,主要承担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培训、自学考试等任务。在学院正确领导下,继续教育学院按照成人教育的有关的 政策法规要求,依托学校雄厚的师资力量,完备的教学设施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结合我院的水利特色,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开拓创新,使我院成人教育、自考助 学、社会培训得到了健康稳步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办学效益。
2011 年以来自考助学本科与省内7所高校联合办学,开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计算机及应用、数控加工与模具设计、机械电子工程、会计、电子工程、建筑工程、化学工 程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等21个专业,在籍学生4800余名。几年来先后开展高级研修、在职培训、岗前培训、资格认证培训等多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年培训人 数达到2000余名,受到开封市人社局、黄河水利部门、水利施工企业等单位的表扬,一个以水利为特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的继续教育体系已经形 成。
目前,继续教育学院已初步形成多规格、多层次、多形式、多学科的办学格局。学院一贯坚持优质办学、服务社会的宗旨,遵循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诚 信、求新、创业、修能”的校训,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逐步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面向黄河、面向水利、面向社会。教学管理三加强:加强理论联系 实际、将强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基本技能训练。继续教育学院以“立足水利,面向社会,按需办学,服务基层”为方向,进一步深化改革,大胆创新,充分发挥学院 内外部的各种资源优势,积极拓展办学途径,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迎接新的挑战,为国家培养更多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审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条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校国标代码:12058;在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代码为准。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第九条 办学特点: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专业建设为核心,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生产育人。围绕一个核心—— 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强化二个建设——学校内涵建设、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完成三个转变——规模向质量转变、一般向特色转变、普通向精品转变;实现四个突破 ——办学理念突破、办学模式突破、办学条件突破、办学水平突破;构建五个体系——课程建设体系、师资队伍建设体系、实践条件建设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体系、 质量建设体系的“一二三四五”发展思路。实现学校的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协调发展,实现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个性协调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我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招生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1.凡是报考我校考生的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2.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3.如相关省(市、自治区)有其他录取要求的,按照该省(市、自治区)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所交学费不予退还,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按照河南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理工科专业为1500元/生·年,文科专业为1100元/生·年。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继续教育学院。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1号
邮编:475004
咨询电话:0371-25657568
学校网址:http://www.yrcti.edu.cn/jxjy/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