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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更好的实现高考招生工作多元化机制,推动素质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经省教育厅批准,2017年我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做好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严格实施阳光工程,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内部实施“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办学性质:以师范教育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1967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焦作市
第十条 办学特点:学校始终高扬师范教育旗帜,秉承“育
人为本、德育为先、学术唯真、教学至上”的办学理念,发扬“艰苦奋斗、严谨治学、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的办学传统。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考试和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组、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技术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和学院工作组。
第十二条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模式、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已取得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资格者,可报名参加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可在上级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报名时间、方式
(一)填报志愿: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考生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报考。
(二)领取准考证
4月7日—4月 8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第十六条 考试内容
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包含文化知识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两个部分。
(一) 文化知识
文化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测试。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合卷。
2.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300分。
2017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 “文化知识”考试成绩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与英语成绩,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含中职生源考生和社会考生)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知识测试。
报考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的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
(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
1. 普通类专业
(1)考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认识事物的能力、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2)考试方式: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面试),考试时间20分钟。
(3)试卷分值:100分。
2、体育、音乐、美术类专业
考试方式:体育类考生考试时间20分钟,任选一项体育项目展示;音乐类考生考试时间6分钟,声乐、器乐、舞蹈、戏曲四项,考生任选其中一项展示;美术类考生考试时间150分钟,素描(人物头像)、色彩(静物)两门任选其一。
试卷分值:100分。
考生填报的5个专业志愿中同时包含普通类专业和体育、音乐、美术类专业的,需同时参加两大类的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
报考普通类专业和体育、音乐、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凭技能竞赛成绩或者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可以申请免于面试,不再参加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
3、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
面试内容包括形体、语言表达、粉笔字、才艺展示、心理测试等,满分100分。
(三)考试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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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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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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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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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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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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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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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开始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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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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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录取成绩组成
(一)成绩组成
考生的录取成绩由文化知识成绩、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照顾政策加分三部分共同组成。
(二)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的录取成绩=文化知识成绩+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普通高中生源考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与英语成绩的折算成绩,折算成绩对应关系为:A级=95分、B级=85分、C级=75分、D级=65分。
(三)照顾政策加分
1.“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和社会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2. “照顾政策加分”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3.凡有“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3月27日12时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后,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
第十八条 成绩公布
考生的最后录取成绩,于2017年4月15日0时起在焦作师专网上公布。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知识、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和照顾政策加分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时,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按照文化知识考试中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其它专业按照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文化知识考核成绩排序。
第二十条 录取政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一)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录取程序及资格认定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20日前,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4月25日前全部录取工作结束并向省招办上报录取数据。
凡经省招办审批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
第二十一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和免于面试
(一)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以作为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二)已经取得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和在高中或者中职学习阶段(社会考生近三年内)在县级以上政府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荣誉的考生可免于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考试,该项成绩按满分计(100分)。
符合以上两项条件的考生需填写《技能拔尖人才申请表》或者《免于面试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27日24时前将电子资料发送至jzszzsb@126.com(过期不予受理),由学校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后在校园网上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资格须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才能有效,免于面试资格以学校正式通知为准。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生待遇 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并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助)学金等奖助学金。按照国家规定,贫困生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第五章 毕业文凭
第二十四条 学生毕业颁发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
学校地址:焦作市山阳路998号
咨询电话: (0391) 3593980 3399402
邮 编:454001
http://www.jzs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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