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性质:民办
3、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学校国标代码:13783
6、高招代码: 6309
7、办学地点:郑州市中牟大学路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院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下设命题考务组、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和后勤保障安全组。如考核、录取中出现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确保“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一、招生对象:已取得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普通高中(文、理科)考生和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的考生。
二、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2016人.
三、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笔试和职业能力两部分组成。
1、文化基础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4月9日 8:30-10:10
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考试分值:450分
2、职业能力
考试形式:面试
考试时间:2017年4月9日10:30-12:00
考试分值:300分
3、考生总成绩
考生的总成绩:文化基础笔试成绩与职业能力的总和
四、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笔试成绩与职业能力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能力考核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院网站(http://www.zyfb.com)公示五个工作日,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7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除不可跨校转学外,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7年高考。
五、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六、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五章 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一、 学费参看招生专业计划表;住宿费1000元/年。
二、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三、勤工助学及困难资助:学院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减助贷补并举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院设立有勤工助学部,为学生提供校内外多种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附则
一、 录取结果经省招生办审核批准后,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二、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0371)62179660、62179569、62179526(兼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zyfb.com E-mail: zdy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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