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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351,河南省招生代码:6388。
第五条 学院办学地址:学院位于山水园林城市—信阳新县。新县环境优美,气候宜人,是国家级卫生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国家级文明城市,素有“天然氧吧”之美誉,获评“江南北国,北国江南”,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十佳宜居城市”。新县交通四通八达,南临武汉,北倚郑州,京广铁路、京九铁路、京港澳高速、沪陕高速穿境而过,是连南贯北、承东启西的重要交通枢纽,学院占地面积400余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学院办学条件完善,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雄厚,教职工120余人,拥有高级职称20余人,博士和硕士研究生30余人。图书馆总藏书38万余册,电子文献427GB,各类学术期刊600多种,拥有汽修实训室、焊接实训室、钳工实训室、计算机中心、多媒体教室、标准语音室等各类专业实训室73个,实训仪器设备总价值3750万元。
第六条 学院办学性质: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聘请了国家长江学者、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郑有业为名誉院长,聘请多位国家级学科带头人为我院客座教授。还聘请了日本、韩国等国家的外籍教师在校任教。经过三十多年的探索,学院逐步走出一条以“出国高薪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的特色办学之路。在院党委的带领下,学院秉承“诚信、助人、主动、改进”的校训,发扬“细心、爱心、热心”的教育传统,致力于为每一位学子提供一个优良的学习环境。
第七条 招生类别:普通专科。
第八条 专业设置:2017年我校5个系部23个专业面向河南、湖北实施招生。
第九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应往届毕业生和其他社会考生。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招生办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高专招生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省招办统一组织下,依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执行。高职高专和对口专科在省招办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报考我院志愿先后由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计划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所报专业未能录取的进档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志愿,参照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在同等条件下,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好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方式为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录取信息为准,学院通过招生网进行公布,考生也可致电学院招生办查询:0376—2798366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八条 学院严格按相关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我院学费按文史类类专业5400元/生/学年;理工类专业5700元/生/学年。最低住宿费800元/生?学年的标准收取。
第十九条 奖助措施:学生在我院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及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为8000元/生/年(无息);学院扶贫助学金1000-2000元/生/年;在国家贫困库里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2500元/生/年;涉外职教助学金,涉外新科助学金、企业订单班专项助学金、涉外慈善助学金等。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院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院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二十一条 具有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院颁发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由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二条 对以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适用于2017年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6—2798366 咨询QQ:1070398981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新县产业集聚区发展大道
邮 编:465550
邮 箱:xyswzsb998@163.com
网 址:www.xyswxy.com
到校路线:从京九线乘火车到新县火车站下,乘坐五路公交直达学院;从大广高速新县北站下向南,可直达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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