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
2016年成人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南中医药大学成人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中医药大学成人教育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河南中医药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并有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公办,国标代码:10471)。
河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前身是1953年建于开封的河南省中医进修学校。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规划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硕士和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学校品牌建设成绩显著,办学条件优越,基础设施完善,社会影响力大,2015年更名为河南中医药大学。
学校坐落于素有“绿城”美誉的河南省省会郑州。现有4个校区,分别为龙子湖校区、东明校区、人民路校区和东风路校区,占地面积1727亩。2016年,河南中医药博物馆和河南中药植物园在我校建成开放,增添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和良好的人文环境,是广大青年莘莘学子接受高等继续教育的理想学校。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兴校”战略,引进了大批优秀的师资团队,形成了一支以院士、国医大师、国家级(省级)名老中医、教授、副教授和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为主体的专职教师队伍。学校下设3所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附属医院,93个医、药学实习基地,具有完善的教学辅助体系和实践平台。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智能化的图书大楼、标准化多媒体教室、设备先进的实验室、计算机教室、语音室、电子阅览室、标准体育场以及标准化宿舍、餐厅等现代化教学和生活设施。图书馆各类图书142.5万册,中外文期刊1704种,特别是馆藏的中医线装古籍文献,收藏量居全国中医药院校前列。
学校是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管、工、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涵盖本科、研究生(博士、硕士)、留学生、继续教育等多个培养类别的综合性中医药大学,是河南省中医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医疗及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龙头和中心。学校有2个一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7个一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涵盖55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学校是“全国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医学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学生资助工作考核优秀单位”、“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获得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组织奖、河南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等诸多殊荣。
学校秉承“厚德博学、承古拓新”校训,凸显“立德铸魂,德术兼备”育人理念,为社会培养各类中医药人才近65000余人、硕士研究生4500余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90余名。毕业生中涌现出一批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科学家、名医大家、企业家和管理专家,也有“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等感动中原、唱响全国的优秀大学生先进群体,展示了我校良好的育人成果。
第六条河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前身是河南中医药大学函授部,成立于1983年,是全国较早招收中医药成人学历教育学生的办学机构,现有各类在校成教学生11000余人。多年来,坚持“终身教育”和“服务社会”的办学思想,依托学校雄厚的办学资源和良好的设施条件,遵循成人教育规律,为社会培养不同专业领域的人才30000余人。我校成人教育办学层次丰富,包含了高中(中专)升大专层次,高中(中专)升本科层次,大专升本科层次;办学形式包含业余和函授两种形式。近年来,成教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1993年,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全国医药院校函授夜大学办学水平一等奖;1997年,被河南省教委授予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校”,同年,在国家教委组织开展的首次全国普通高校函授、夜大学教育评估工作中,我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先后受到国家教委和省教委表彰的“优秀学校”。 2012年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在继续教育学院建立了河南省首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从而增加了新的教育载体、经济增长点,创新了办班模式、合作方式与内容。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了成人教育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为“河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负责学校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报名条件: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和省招生办的文件精神,报考我校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等临床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报考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药物制剂专业的人员应为在职人员。已取得教育部审核批准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人员,可报考我院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习,(二学历),直接参加2016年成招录取。但是考生必须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上报名,并按本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到信息确认点进行确认。普通高职(专科)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申请免试就读我校专升本专业。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其他专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教育部《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以及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成人教育招生规定执行。
第九条2016年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至25号,请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http://www.heao.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支付相应的报名考试费和信息采集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至25日,请考生在网络报名时所选的确认日期和招办进行现场确认。10月29日至30日参加全国成人高考。
我校为公办学校,为了注重教学质量,使考生都能有真才实学,没有在郑州设立函授站,没有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一旦发现冒充河南中医药大学进行招生代理、虚假宣传,欺骗考生的,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举报电话0371-65953091。另外,不允许任何机构代替学生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填报个人真实信息(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录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制定本校招生计划,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2016年,学校仅在河南省内招生。
第十一条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2016年学校招生计划为6000人,其中,普通本科招生计划3000人,普通专科计划2000人,高起本计划1000人。
第十二条学校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全面提升教学水平。专升本设有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药物制剂、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12个专业。专科设有护理、中医学、针灸推拿、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物制剂技术9个专业。高起本设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中医学、中药学、药学5个专业。
第十三条学习形式:平时以自学为主,可以通过本院的网络教学平台观看知名教授讲课及互动,自行安排学习时间;定期进行实用性、针对性、用得着的面授辅导;为突出办学特色,后期要聘请专家进行专科专病方面的专题讲座。
第十四条
毕业与学位授予:所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均有我院富有经验的教授、副教授、讲师担任。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者,可授予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硕士研究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六条 提档比例:学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一比一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不调剂专业和层次。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以高考统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原则。
第十八条 退档原则:以下情况学校可予以退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所报考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分数低所有专业均无法满足者;往年被普通高校录取不报到者。
第十九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在高考体检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我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对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在河南中医药大学成人教育招生网和继续教育学院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经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2016年学费收费标准为:专升本:医药类专业2500元/生·学年,制药工程专业1700元/生·学年;高起本:2500元/生·学年;专科:2300元/生·学年,药物制剂技术:15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新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一年后,可依照《河南中医药大学成人教育学籍异动实施办法》(试行)申请转专业,第一学期内办理相应手续。
第二十五条 我校学生授课地址:我校一共有6个函授站供学生选择上课。河南中医学院直属函授站地址位于郑州市金水路一号;河南中医药大学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地址位于安阳市中华路与南环交叉口;河南中医药大学焦作市中医药学校函授站地址位于焦作市建设路55号;河南中医药大学洛阳中医药学校函授站地址位于洛阳嵩县城关镇北园;河南中医药大学平顶山中医药学校函授站地址位于汝州丹阳中路505号;河南中医药大学周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函授站地址位于周口市川汇区大庆路与育新街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北。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及地址:
河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址:http://jxjyxy.hactcm.edu.cn/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址(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heao.gov.cn/
河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电话:0371-65953091 65955756 18037781236
河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路与东明路交叉口河南中医药大学老校区训练综合楼1楼104和105房间
|
序号
|
层次
|
专业名称
|
专业科类
|
学习形式
|
学制
|
|
1
|
专升本
|
中医学
|
文史、中医类
|
业余
|
3
|
|
2
|
专升本
|
针灸推拿学
|
文史、中医类
|
业余
|
3
|
|
3
|
专升本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医学类
|
业余
|
3
|
|
4
|
专升本
|
护理学
|
医学类
|
业余
|
2.5
|
|
5
|
专升本
|
康复治疗学
|
医学类
|
业余
|
3
|
|
6
|
专升本
|
药学
|
经济管理类
|
业余
|
2.5
|
|
7
|
专升本
|
中药学
|
文史、中医类
|
业余
|
2.5
|
|
8
|
专升本
|
制药工程
|
理工类
|
函授
|
2.5
|
|
9
|
专升本
|
药物制剂
|
经济管理类
|
函授
|
2.5
|
|
10
|
专升本
|
医学影像学
|
医学类
|
业余
|
3
|
|
11
|
专升本
|
医学检验
|
医学类
|
业余
|
3
|
|
12
|
专升本
|
预防医学
|
医学类
|
业余
|
3
|
|
13
|
高起本
|
中医学
|
理工类
|
业余
|
5
|
|
14
|
高起本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文史类
|
业余
|
5
|
|
15
|
高起本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理工类
|
业余
|
5
|
|
16
|
高起本
|
护理学
|
理工类
|
业余
|
5
|
|
17
|
高起本
|
药学
|
理工类
|
业余
|
5
|
|
18
|
高起本
|
中药学
|
理工类
|
业余
|
5
|
|
19
|
专科
|
护理
|
文史类
|
业余
|
2.5
|
|
20
|
专科
|
中医学
|
理工类
|
业余
|
3
|
|
21
|
专科
|
针灸推拿
|
理工类
|
业余
|
3
|
|
22
|
专科
|
护理
|
理工类
|
业余
|
2.5
|
|
23
|
专科
|
药物制剂技术
|
理工类
|
函授
|
2.5
|
|
24
|
专科
|
药学
|
理工类
|
业余
|
2.5
|
|
25
|
专科
|
中药
|
理工类
|
业余
|
2.5
|
|
26
|
专科
|
康复治疗技术
|
理工类
|
业余
|
3
|
|
27
|
专科
|
制药工程
|
理工类
|
函授
|
2.5
|
|
28
|
专科
|
医学检验技术
|
理工类
|
业余
|
3
|
|
29
|
专科
|
医学影像技术
|
理工类
|
业余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