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规〔2015〕192号)》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为了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地做好我院2016年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88,河南省成招代码478)。
第三条 学校性质:省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成人专科。
第五条 学习形式:函授、业余。
第六条 办学条件:学院位于省会郑州市,占地843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学院拥有功能齐全的综合教学楼、多媒体楼、实训楼、图文信息中心、体育馆、学术报告厅、400米标准塑胶运动场;建有数字化校园、多媒体教学网、电子阅览室等现代化设施。
第七条 师资队伍: 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教授、副教授170人,讲师333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09人;国家级教育专家、省级优秀专家、省级社科带头人、省级优秀教师、骨干教师50余人;专业技能鉴定人员80余人。另聘任外籍教师承担部分课程授课任务。
第八条 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财经金融系、会计系、经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电子工程系、信息管理系、工艺美术系、外语旅游系、技术科学系、社科部、体育部和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收14个专业(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也可登陆我院校园网查询),均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要的热门专业。
第九条 教学质量 学院一贯重视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技能培养,毕业生一专多能、一人多证,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学院以学风好、质量优而深受社会各界赞誉,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学院”、“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80余项。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应用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训基地和艺术设计实训基地为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电工电子技术专业和物流管理专业为“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物流管理、财务管理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学院有管理学原理、实用英语、实用酒店英语、图形图像应用技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会计综合实训6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国际贸易、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商务英语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学院先后被批准为河南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河南省示范性数字化校园建设单位和河南省首批品牌示范校建设单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优势,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确定了2016年我校成人教育的招生计划。具体计划以省教育厅文件为准。
|
层次
|
学习形式
|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类
|
门类
|
学制
|
招生范围
|
外语语种
|
收费标准(元/年)
|
|
高职(专科)
|
函授
|
工商企业管理
|
文史类
|
财经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100
|
|
高职(专科)
|
函授
|
工商企业管理
|
理工类
|
财经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100
|
|
高职(专科)
|
函授
|
会计
|
文史类
|
财经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100
|
|
高职(专科)
|
函授
|
会计
|
理工类
|
财经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100
|
|
高职(专科)
|
函授
|
市场营销
|
文史类
|
财经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100
|
|
高职(专科)
|
函授
|
市场营销
|
理工类
|
财经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100
|
|
高职(专科)
|
函授
|
税务
|
文史类
|
财经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100
|
|
高职(专科)
|
函授
|
税务
|
理工类
|
财经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100
|
|
高职(专科)
|
函授
|
投资与理财
|
文史类
|
财经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100
|
|
高职(专科)
|
函授
|
投资与理财
|
理工类
|
财经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100
|
|
高职(专科)
|
函授
|
物流管理
|
文史类
|
财经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100
|
|
高职(专科)
|
函授
|
物流管理
|
理工类
|
财经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100
|
|
高职(专科)
|
函授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理工类
|
电子信息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500
|
|
高职(专科)
|
函授
|
人力资源管理
|
文史类
|
公共事业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100
|
|
高职(专科)
|
函授
|
人力资源管理
|
理工类
|
公共事业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100
|
|
高职(专科)
|
函授
|
电子商务
|
文史类
|
管理学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100
|
|
高职(专科)
|
函授
|
电子商务
|
理工类
|
管理学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100
|
|
高职(专科)
|
函授
|
物业管理
|
文史类
|
管理学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100
|
|
高职(专科)
|
函授
|
物业管理
|
理工类
|
管理学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100
|
|
高职(专科)
|
函授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史类
|
经济学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100
|
|
高职(专科)
|
函授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理工类
|
经济学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100
|
|
高职(专科)
|
业余
|
工程造价
|
文史类
|
土建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500
|
|
高职(专科)
|
业余
|
工程造价
|
理工类
|
土建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500
|
|
高职(专科)
|
函授
|
建筑工程管理
|
文史类
|
土建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500
|
|
高职(专科)
|
函授
|
建筑工程管理
|
理工类
|
土建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500
|
|
高职(专科)
|
函授
|
装潢艺术设计
|
理工类
|
艺术设计传媒
|
二年半
|
直属与社会
|
不限制
|
1500
|
第四章 入学考核
第十一条 入学考试办法主要采用由国家统一命题的全国成人高校统一考试,考试时间根据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招办投入档案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全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以省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批,经核准备案后由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学校将尽快向2017级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 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第六章 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八条 领导小组: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委员会
主 任:苏万益
副主任:王志平 高庆新
成 员:赵琪 马发科 常文杰 付强 成光琳 葛云飞 周 勇
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高庆新(兼)
副主任:赵琪 马发科
成 员:常文杰 付强 乔春华 王艳芳 王震 刘海琴
负责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九条 监督措施: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检察组全程监督与指导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2016年招收新生学费标准(以河南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依据):
文史类1100元/年,理工类1500元/年。
第八章 毕业文凭
第二十一条 毕业文凭:学生毕业颁发统一电子注册的成人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九章 报名及咨询热线、学校地址
第二十二条 报名材料: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二寸蓝底证件照两张。
第二十三条 咨询电话:0371-86661278 0371-86661279
第二十四条 学院网址:http://www.hnjmxy.cn
第二十五条 学院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内环北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