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不超过教学计划总学分四分之一的免考课程的费用,可予以免收;超出教学计划总学分四分之一的其余获准免考课程的费用,按原收费标准正常收取。②免考的课程不记原考试分数,课程成绩栏内记“免考”字样。学生的免考课程成绩,不计入课程成绩总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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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毕业证书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