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学生休学,必须到学习中心填写《休、复学申请表》,注明休学起止时间和复学时间,学习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附医院证明或学生工作单位证明等材料,连同《休、复、退学申请汇总表》(一式两份),报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审批。
二、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休学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① 学生休学期满前一个月按规定向学习中心提出书面复学申请,报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核准并恢复学籍。
② 学生在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③ 复学学生原则上编入下一年级同一专业学习;若下一年级没有开设原专业,可转入其它专业学习,但其学籍需重新取得;如下一年级没有原专业,又不愿转其它专业学习的,按自动退学处理。